现在和地方政府在针对“农业补贴补给谁”的问题上,基本上是倾向于补给“种植户”的。当然,有的补贴是“补地”,也就是补给承包土地的农民,这和农业补贴的种类有直接关系。
农业补贴——补给种植户/养殖户。养殖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玉米生产者补贴、大豆生产者补贴、马铃薯补贴、大豆目标价格补贴、秸秆补贴、等都是优先补贴给实际种植户/养殖户。
农业补贴——补给承包土地的农民。像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还草补贴、轮作休耕补助等,原则上就是补给拥有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不过现在很多人法律意识强了很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补贴纠纷造成生产阻碍,直接在流转土地时,双方就协商清楚了各项农业补贴的归属问题,这种情况下,是依照流转合同上规定的补贴归属人来发放补贴的。
“农业补贴”的提法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现在看到这个问题应该理解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因为,在2016年以前的十年间,我国实行的农业的“三项补贴”,2016年以后实行的是“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都是农业补贴。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钱应该给谁?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中是有明确规定的。之所以把农业的“三项补贴”改革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就是明确政策导向,目的就是加大了对耕地地力保护和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这就明确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包含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两种。这两种的补贴的作用是有区别的,因而补贴发放对象也是不一样的。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保护的是耕地的地力,鼓励农民培植土地不断肥沃,不断改良土壤。也就是说是对“地”的补贴。它的发放对象原则上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也就是土地的承包者。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支持对象重点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也就是直接种粮食的农民,而且是种粮食多的农民。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体现的是“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因此,直接种粮的粮农是补贴发放的对象范围,重点是“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2016年《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是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政策依据,也是发放对象的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