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91号建议的答复》中,针对加大东北地区调减玉米种植和发展农业扶持政策力度的建议,经商财政部,作出答复。
东北是我国玉米生产的重要产区,也是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的重点区域。2016年,对东北四省(区)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进行调整,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
一方面,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不再由中储粮总公司作为执行主体组织临时收储,而是由多元市场主体自主入市收购,农民随行就市自行销售。
另一方面,在东北四省(区)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中央财政对东北四省(区)给予一定补贴,由四省区负责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玉米生产者,以保持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有效保障农民利益。同时,允许地方将不超过10%的补贴资金用于种植结构调整。
到2018年,已连续3年在东北四省(区)实施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并加强与大豆补贴政策的统筹,平衡玉米与大豆种植收益,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轮作种植制度。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根据农业结构调整需要,积极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逐步完善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研究支持东北四省(区)玉米生产和种植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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