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辛苦了一年的农民终于等到了收获的季节。据预测,今年湖北省中晚稻形势较好,产量较高,质量较优,收购量将比前两年有较大幅度增加。丰收后,农民粮食应该怎么卖?别急,官宣来了!
10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湖北于2018年10月16日启动中晚稻收购价执行预案。
收购价政策实施已经有十多年,据统计,自2004年出台收购价政策以来,湖北已累计收购收购价中晚籼稻1916万吨,仅此一项为农民增收约50亿元,有效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粮食。
当前,正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粮食收购由以政策性收储为主向以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和去年相比,今年中晚稻收储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启动时间、粮食质量等级要求、收购价格等方面都有了新要求。在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粮食局副局长胡新明为大家划出了重点。
01、收购价格下调
2018年产的中晚稻(三等)收购价为每百斤126元,比去年下调了10元。
02、提高收购质量等级
执行收购价预案收购的中晚稻,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标准,四等及以下的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
03、预案执行时间延后
中晚稻收购价政策执行期从去年9月16日延后到当年的10月10日,主要是为了给市场化收购腾出空间。
04、明确预案启动和停止条件
在预案执行期内,当中晚稻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公布的收购价格时,由有关部门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后启动预案。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及时停止收购价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