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完善超标粮食收储机制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指标的中晚稻,由地方政府按照粮食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对重金属等食品指标超标的,按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划转省级人民政府处置。
06、促进市场化收购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组织引导辖区内中央企业分支机构、地方骨干粮食企业和其他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和销售。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
07、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
在企业层面:中储粮集团公司作为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组织指导有关分公司与省级粮食主管部门、农业发展银行会商,合理确定委托收储库点。组织指导有关分公司按照《预案》规定,组织委托收储企业挂牌进行收购、牵头验收,做好政策执行和粮食库存管理等工作。
在政府层面:一是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地方有关部门和中储粮分公司开展收购价粮食收储工作,协调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常态化协调机制。二是地方政府对收购价粮食储存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食品和生产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了解完这些政策信息后,农民朋友们就可以卖明白粮、放心粮了。去哪里卖?湖北省也公布2018年批144个中晚稻收购价收储库点。小编也为您找到了这些收储库点的具体位置和联系方式。
新闻发布会|官宣!今年湖北中晚稻收购政策有7大变化新闻发布会|官宣!今年湖北中晚稻收购政策有7大变化
请农民朋友们选择就近售粮并合理安排售粮时间。同时,中储粮集团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胡继学提示广大农民朋友:
提示
如果您在卖粮的过程中,发现有打白条、粮款被拖欠等情况时,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在所有收购库点,都张贴有监督举报电话,农民朋友也可拨打12325热线电话或进入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进行举报和投诉。
最后,小编祝愿农民朋友的粮食都能卖出一个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