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获悉,为了加快先进、适用、环保的农机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我省农业设施装备的转型升级,我省制定《江西省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此次试点的产品为水果分级机和温室大棚,试点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其中,试点时间前实施完成的产品不享受补贴(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试点期间,共安排用于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资金总额为9000万元。
此次试点范围分别是,水果分级机试点范围覆盖全省,温室大棚试点范围为蔬菜发展力度较大的22个县(市、区)。补贴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水果分级机个人申请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不超过5台。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实行“先安装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的原则。因当年试点资金规模不够等无法享受补贴的,下一年度优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