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办发〔2018〕1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各地截止10月16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通报如下(见附件)。目前,全区录入资金总数4.13亿元,较上月增长近0.75亿元,资金使用进度53.47%,补贴实施进度放缓,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哈密市、和田地区、克州和塔城地区资金使用尚未过半。
近期,自治区已经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调整,但部分地州在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分配资金与自治区调整后应分配资金出入较大。当前,农机购置补贴执行实施仍面临较大压力,各地州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请各地按照调整后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核对补贴系统已录入分配资金,及时做出调整,确保年底前历年结余资金和2018年分配调剂资金全部执行到位,各地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并按要求将相关情况报送自治区农机局。
联系人:艾则麦提˙图尔洪
电话:0991-4338606
附件:附件——截止10月16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xls
自治区农机局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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