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外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5号)要求,经盟市或相关部门推荐,按工作流程,专家会议研究,决定将粪污水处理设备、葵花籽收获机、药材挖掘机三个机具品目列为我区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拟补贴品目,并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报备,待农业农村部批复后实施。
为做好试点前期基础性工作,边征集产品边等待上报审批品目,加快试点启动进度,决定开展2018—2020年内蒙古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拟选品目范围产品征集工作,有意愿申报内蒙古新产品补贴试点的生产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生产企业基本信息(附件1)及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机具基本信息表(附件2);
3.机具产品说明书、产品实物照片(正前方、左前侧、正后方各一张)、相关检验报告及资质信息(PDF文件或扫描件)。相关检验报告及资质信息应涉及该产品的所有材料,包括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整机发明专利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者评价证明,以上所列各项材料只需提供其中之一;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依据、行业或企业标准出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县级以上农机推广、鉴定、科研单位开展的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证明或其他资质证明材料等。
4.新产品补贴试点机具经济效益分析。请生产企业根据新产品补贴试点机具的配置参数、特点优势从先进性、实用性、综合性等方面对其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专题报告(PDF文件)。报告应从产品机具的地区分布、专利创新、作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结合机具产销量、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经济型指标对其经济效益进行、综合的分析。根据新产品补贴试点机具归属品目及试点机具配置参数提出分类分档建议,为我区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和依据。
各有关生产企业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附件,将附件、专题报告及相关扫描件等电子文档清楚命名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最晚报送日期为11月25日。
联系人: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徐大伟
自治区农机推广站王佐
联系电话:0471—6652085;4300269
电子邮箱:nmnjwz@126.com
附件:1.生产企业基本信息表 2.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机具基本信息表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8年11月6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nmgn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