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将中央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服务型合作社的10530万元资金计划任务下达到各市州有关县区农牧部门,资金使用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个合作社10万元,重点扶持1053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据了解,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资金用于扶持全省运行较规范、带贫扶贫能力较好的合作社,其中扶持今年新评定的省级示范社485家,其余扶持资金由县市区自主安排,重点向贫困村合作社和以“六大产业”为主的合作社倾斜。
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合作社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化程度相对较高、带贫能力较强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种养基地,突出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包装、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运营、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