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80%以上合作社沦为空壳?乡村振兴莫让形式主义带歪》一文引起了社会舆论对合作社的关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置从本质上来讲就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化形式,破解小农户和市场之间的对接难题,从而降低生产升本、提高应对市场的综合能力。
据农业农村部统计,从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截至2017年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了199.9万家,实有入社的农户超过1亿户,约占农户总数的46.8%。
资料图:东方IC
相当一部分合作社背离初衷
经历了野蛮生长阶段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被点名空壳化已不是新闻。笔者及所在团队连续多年的农村调查发现,真正符合农民合作理念、运行状况比较良好的合作社可谓是少之又少。
在河南北部某乡村调研,七十余岁的村党总支书记王某把持了村庄里的政治格局二十余年,在2018年的换届选举中,他再次当选村党总支书记。
他的儿子在村庄中经营的粮食购销公司前些年就摇身一变成为了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事实上,所谓的合作社还是原来的粮食购销公司。因为原本农民在收割完粮食后多数会选择卖给他们家,这样合作社就借着从农民那里收粮的由头顺理成章地包装成了合作社。
在上级部门的视察过程中,父子二人指着村里的大片农田告诉领导,说这些都是社员种植的粮食。就这样,小农户辛勤劳作的成果被包装成合作社精心管理的成果。政府补助给合作社的农药、化肥等农资被合作社转卖给农民;补助给合作社的花生种子被他们拿来榨油,以更高附加值的形式转卖出去;补助给合作社价值上百万的粮食烘干设备也成为了其私人资产。
资料图:东方IC
以合作社的形式套取补贴的做法已屡见不鲜,村庄政治精英利用其优势地位进行利益寻租的做法使得惠农政策发生异化。
从理念上来看,合作组织的形式或许可以解决分散的小农户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因为难以与市场对接而处于弱势地位的问题。但是这些理念在落实过程中却出现了重重障碍,尤其是在政策补贴的诱导下,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彻底背离了其初衷。而造成这种困境的关键原因在于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