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要求及《陕西省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规定,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18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上生产企业推送确认的58条植保无人机投档产品信息及企业寄送的纸质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核,经汇总、整理形成《陕西省2018年植保无人机投档产品归档信息公示表》,现予以公示。
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生产企业应对其自主投档产品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间生产企业应对公示的补贴产品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在导入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前负责确认补贴产品归档档次和信息的准确性,对发现问题未主动报告的,将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本批次公示期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2日止。公示期间,生产企业如对公示的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有异议,请通过传真反馈,所反映的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反馈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29‒62822203(传真)
附件:陕西省2018年植保无人机投档产品归档信息公示表userfiles/file/20181218163845.xls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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