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有序推进无人机推广应用工作,兰溪市农机管理站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厅、财政厅、中国民用航空浙江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精神,兰溪市农机管理站扎实开展2018无人植保机补贴机具核查工作。
检查中,兰溪市农机管理站严把审核关,仔细核对飞行器名称、飞行器生产企业、规格型号、飞行器识别码、购机发票等申请资料,确保补贴申请资料和所购置产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审核飞行器的投保和作业量等证明材料,使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兰溪市农机管理站组织学员参加农用无人机操作员培训班,培育壮大农用无人机实用技术人才队伍,为推广农用无人机夯实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