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亿万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高质升级。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产品质量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1亿千瓦左右。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粮棉油糖主产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丘陵山区县(市、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左右。
《意见》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任务举措:一是通过完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推进农机装备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优化农机装备产业结构布局和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加快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协同构建机械化生产体系,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三是通过加强绿色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推动智慧农业示范应用、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四是通过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五是通过提高农机作业便利程度、完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持续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六是通过健全新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切实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强调,要建立由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重点在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从根本上依靠市场力量和农民的创造性,因地制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