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打(压)捆机部分产品补贴额的通知
陕农机办函〔2019〕7号
各市(区)农机主管部门,相关农机产销企业:
针对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部分打(压)捆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降档申请的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调查梳理,结合相关省份的处理措施,经研究,现就调整打(压)捆机部分产品补贴额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10家生产企业涉及的12个产品做降档处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产品执行降档档次的补贴额。因产品补贴额调整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二、对已录入2018年度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的产品按照降档档次的补贴额进行补贴;对补贴资金已兑付到购机户“一卡通”的,由产销企业退回多补资金。
三、各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打(压)捆机产品补贴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县(区)农机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发现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四、相关农机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依法依规销售购置补贴机具。对其他未主动报告所发现影响补贴政策实施异常情况且未采取防范补救措施的农机产销企业,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理。
附件:部分打压捆机生产企业产品补贴额调整明细表userfiles/file/20190314144037.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9年3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