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鉴(标)函〔2019〕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2019年3月8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44号发布了《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等153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新发布大纲已在农业农村部官网、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全文公开。
为持续增加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有效供给,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体系建设,确保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制度改革落地,保障购机补贴政策有效实施,我站在各相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研究提出了2019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
一、在现行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15)品目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试验鉴定产品品目归属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4号)中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对照表范围内,或当前农业生产、农业产业扶贫和丘陵山区急需以及符合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的信息化智能化农机产品;
二、优先安排有原省级农机推广鉴定大纲且多省(区、市)共同使用的产品;
三、与新发布的153项农机推广鉴定大纲适用范围不重复。
经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同意,现对2019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见附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建议于2019年4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站标准技术处。联系人:郝文录,联系电话:010—59199027,邮箱:tc201sc2@126.com。
附件:2019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9年3月28日
附件:2019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 附件:点击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