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绿色循环优质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继续支持部分省份实施绿色循环优质特色农业促进项目。
可以申报2019年支持项目的省份包括:山西、吉林、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宁夏10个省(自治区)。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实施绿色循环优质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统筹相关因素测算下达。
各省(自治区)根据建设条件择优确定不超过3个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申请项目),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1800万元。各地可按规定积极统筹整合其他相关渠道资金,集中用于绿色循环优质特色农业发展。
实施绿色循环优质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是地方政府有积极性。项目所在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实施绿色循环优质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积极意愿,在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电保障等方面已出台相关政策和支持措施。
二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好。产业资源特色较鲜明、比较优势较明显、市场认可、出口潜力较大,优势特色主导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三是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潜力大。项目区原则在一个县域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规模适中,便于集中打造,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已初步建立严格的农产品质量管控机制,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化监管;具有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市场主体间构建了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带动小农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通过实施绿色循环优质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目的是加快形成一批以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产业链为基础,集科技创新、休闲观光、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壮大一批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规范生产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知名特色农业品牌,将绿色优质特色产业培育成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民生产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战略产业,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
各省(自治区)项目遴选确定后,请于4月30日前两部门联合发文将项目推荐文件、申请表和实施方案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审查备案(统一报送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一式3份),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cystscyc@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