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保险公司通知农户签字领赔付款,但是赔付金额为小麦38元/亩、油菜籽28元/亩。
保险公司:按农作物生长期划分保险金额,全赔就是不当获利
每亩200元的保险金额和实际得到的每亩20-30元的赔付金额,相差甚远,这是如何确定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联系到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四子王旗支公司农业保险部一位姓张的经理。他解释,农作物种植险按农作物生长期划分保险金额和损失率计算赔款。
保险公司一位张姓经理:“200元/亩的标准不像寿险。寿命是无价的,寿险是约定就在你这儿投保了50万,到哪家公司再投都赔偿。而财产险不一样,保个本是财产险的初衷。财产险合同是补偿性的,200元只不过是约定了一个的赔偿金额,各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有些地方就能达到200元甚至超过200元,但是我们当地物化成本就上不了200元。所以赔偿上了200元就是不当获利了。”
按照四子王旗万亿粮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情况,是出青苗之后绝收,另外农民在干旱之后,将青苗刨了,如果继续种是会有一定的收成的,那么这部分可能的收获也要刨除在外。
保险公司一位张姓经理:“我们也做过核算,领导小组下去调研各个农户,也只能是个平均数,有些农户可能需要61元,有些农户可能需要59元,但是整体平均下来差不多,我们就是按照物化成本加上损失率。有的农户为了给第二年的地打基础,就自己给翻过去了,实际上他不是全损。”
专家:保险公司按比例赔付符合规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说,具体的赔付数额需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核算,但保险公司按照比例进行赔付符合规定。
庹国柱:“整个过程应该分四个阶段:苗期、生长期、开花期、成熟期。这属于成本保险,而在每个阶段投入的成本是不一样的。如果灾害发生在最后阶段,是全部损失了,那么是赔200元;但是对不同阶段发生灾害,比如苗期发生灾害,最多赔整个200元的30%。”
但是,目前的这种农业保险的规定对于农户利益来说,保障显然是不够充分的,只赔偿物化成本,在某种程度上,农民很可能一年都没有收入。
庹国柱:“农民确实是很吃亏的。比如生长期短的可能还能种其它作物,如果超过一定时间以后再种别的作物也不赶趟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全赔。但是我们的成本保险是只考虑物化成本,这对农民不利,需要农业保险进一步改进。”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能的原则,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庹国柱认为,应该在政府补贴资金与保险公司赔付的平衡中,逐渐找到农业保险由成本保险向产量保险过度的路径。
庹国柱:“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里也提到,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意思就说,过去成本保险只保物化劳动,包括种子、肥料等,现在要把租地成本、劳动力成本等也考虑进去,这样的话保险金额就提高了。当然这还是成本保险,如果做收入保险或产量保险,比如到一定阶段以后,只要是绝产了,都按照保险金额全额赔付给农民。所以这个里边涉及政策设计的一些问题,险种设计和政策导向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