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关于征集2019年浙江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订计划建议的通知
为畅通农机创新产品鉴定渠道,增强鉴定供给能力,支持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有关规定,我站拟编制《2019年浙江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订计划》,制订一批农机创新产品专项鉴定大纲,为开展专项鉴定工作提供依据。现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列入专项鉴定大纲制订计划的农机创新产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列入专项鉴定大纲制订计划的产品应是我省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创新产品。农机创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方面有重大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能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显著作用的农机产品。
二、农业农村部现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能够涵盖或已拟列入农业农村部《2019年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计划》的产品(清单分别见附件1、附件2),不在推荐范围。
三、建议列入专项鉴定大纲编制计划的产品,需填报《2019年浙江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编制计划产品征集建议表》(见附件3),并于5月30日前报送我站(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联系人:应博凡 ;电话:0571-86757817 ;电子邮箱:zhejiangnjjdz@126.com )。
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
2019年4月25日
通知电子版: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订计划建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