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开始,大力拆除“大棚房”。截至今年3月,共排查发现“大棚房”问题16.8万个左右,涉及占用耕地13万亩,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有八成完成整改。很多以“休闲农庄”“农家木屋”等出现的“大棚房”都被拆掉了。
1、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三类
(1)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3)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这里面提到了别墅、休闲度假、商品住宅、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可见在大棚里建房、住人是重点整治的。
但是后来整治过程中难免出现“一刀切”的现象,一些主要做农事生产、配有一定休闲设施的大棚也列入了整治对象。
首先,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农用地不允许非农经营,只要是在农地上,除了规定的农业生产,任何形式都不行。“大棚房”本身是违法的,性质已经定了,也是出于遏制农用地非农化、从保护耕地的角度去治理的。
休闲农业使用非农用建设用地,例如要建设餐饮接待场地,有一个解——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中央为了支持休闲农业,明确提出了闲置宅基地可以用于发展休闲农业。另外,还有一个“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2、下面这些不会拆
现在“大棚房”拆除主要是针对基本农田的,因为明确提出在基本农田不能从事非农业活动。这样一来,各地也都开始加紧对农业设施的拆除工作。
但是,这并不代表基本农田上不能建大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4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0条均有明确规定,蔬菜生产基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因此,蔬菜种植可以使用基本农田。至于基本农田里能否建造蔬菜大棚,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基本农田里可以建设易于恢复、不属于设施农业的蔬菜大棚,但不得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的温室或看护房。
虽然设施农业不能占用基本农田,但实际上只规定那些用钢架结构的PC板、玻璃的属于设施农业。
所以,下面五种情况的蔬菜大棚,不用担心被拆。
1.大棚属塑料薄膜搭建的
现在政府对大棚的支持补贴也都是棚膜设施,只要在基本农田上使用塑料薄膜搭建的大棚,就是合法行为,当然也不能使用钢架结构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