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办〔2019〕41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有关产销企业:
在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违规处理数据库中,湖北省农机局对河北圣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1GQN-250型、1GQQNZGK-230型旋耕机因存在销售的补贴产品与检验报告所列参数配置不符等问题进行暂停补贴资格处理(《关于暂停圣和农机公司和连发机械公司部分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鄂农机函〔2018〕43号))。随后,河北、山西和天津等省(市)启动了联动处理机制并作出了相应处置。2018年7月20日,根据原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试行)》等有关要求,我省依规已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对上述两个产品进行了封闭。经查,未发现补贴产品与检验报告所列参数配置明显不符情况。
2019年4月10日,该企业提出恢复该公司上述两款旋耕机补贴资格的书面申请。根据农机购置补贴违规处理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在我省范围内恢复上述两款产品的补贴资格。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