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针对“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一空气质量监测站附近农田禁止使用收割机”事件,近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坚决反对环保形式主义,严防“一刀切”现象,坚决制止各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是形式主义作祟吗?
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了《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所谓环保“一刀切”指的就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为了应付环境检查或者数据好看,不顾企业和个人利益强行停产停工的粗暴做法。在今年两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指出,“一刀切”是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必须坚决制止。
众所周知,收割机割麦一般都会带来扬尘,但一边是已经出现倒伏需要抢收的70亩麦子,一边是为了保障离麦田不远的空气质量监测站的检测数据,到底该如何选?在常识看来,这本不该是个两难的问题。毕竟收割机割麦是大势所趋,如果为了保障数据的好看,就置农民的正当权益于不顾,这确实是种值得警惕的官僚主义。
是违法使用土地吗?
这块土地是1996年被征用的,本次事件发生在2019年,在长达23年的时间里,土地是否一直都是闲置的呢?相关报告没有给出答案,但是土地长期闲置却是法律不允许的。一段时间以来,政府部门征用农村耕地却又长期闲置不用的现象非常突出,导致耕地资源大量浪费。为此,我国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当地农民刘某擅自耕种已经被政府征用的这70亩土地,是当地城管执法部门的不作为造成的。如果该地块在完成征地手续后,及时交付绿化部门栽树、种草,刘某怎么可能在上面种麦呢?再说,在70亩土地上种麦,这不是仓促之间就能完成的事,当地城管执法部门对刘某这么大的动静怎么就一点没有察觉呢?
是管理执法疲软吗?
报道中提到,“刘某占用前述70亩绿化用地,种植小麦等农作物,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无效”,面对刘某私自占用70亩土地这一违法行为,难道执法部门只有口头劝阻这一软招,没有更加有力的强制措施吗?有关部门的执法疲软,纵容了刘某私自占用国有土地进行大面积耕种的违法行为。
刘女士复耕土地可能手续不全,但符合法律的原则性规定,而相关政府部门闲置、荒芜耕地的行为却涉嫌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河南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耕地资源非常宝贵,在此事件中,刘女士家只耕种了70亩,显然不是被征用土地的全部。那么当初政府到底征用了多少土地?为什么长期闲置?又为什么不按法律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复耕?
微言大义:
@说两句:为了加快收割进度,有机器当然要使用机器收割。
@麦子熟了:倘若全年的环保工作都做到位,那么,还害怕短短几天的数据变化吗?
@曲中:农民依靠种地获取收益并不容易,一年到头就依靠地里的庄稼过活。
@叶子中来:“70亩小麦须手割”背后是不作为。
@粽子:当前环保治理正进入攻坚阶段,应该避免一些地方为了追求“达标”“速成”而“抓小放大”。
编后语:
环保的归环保,征地的归征地。“70亩小麦须手割”,牵扯出来的不仅是环保违规,还有可能是土地违法,甚至其他问题。这需要相关部门尽早介入,查到底、查清楚,并给公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