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政〔2019〕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对加快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作出了安排部署,明确到2025年“丘陵山区县(市、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的目标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要求,指导做好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率目标完成情况评估等工作,我司决定组织开展丘陵山区县农业机械化基础情况摸底调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丘陵山区县范围
我司组织有关单位以《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2012)》一书中“丘陵县”“山区县”名单为基础,结合近年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划定了各省丘陵山区县范围(详见附件1),请各省据此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确因农业生产情况变化、行政区划调整等需要增减县数的,请与专家(联系人)商定。
二、组织线上填报数据
组织确定后的县份通过网络填报《丘陵山区县(市、区)农业机械化基础数据调查问卷》(见附件2)。
1.数据填报网址为www.jtncxt.net(丘陵山区县农机化数据采集平台,仅供在电脑端操作)。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谷歌浏览器可在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下载。
2.省级管理员用户名为附件1中省名汉字,县级管理员用户名为附件1县名汉字,例如:内蒙古自治区用户名“内蒙古”,固阳县用户名“固阳县”。默认密码均为6个1,登录后请尽快在“个人中心”修改密码。
3.县级管理员填报数据后,自动生成省级数据,省级管理员无需填报,可直接查看使用有关数据。
4.线上调查问卷中的部分“2018年本县农业机械化作业情况”和第三部分“免耕播种情况”调查口径依照《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农办机〔2019〕2号)执行,上报数据请与各县上报的2018年农机化统计年报保持一致;第二部分“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采用当地统计部门数据;第四部分“地形数据”和第五部分“劳动力结构数据”主要采用当地国土部门、统计部门数据。第四、五部分如无2018年度数据,可使用能获取到的最近年份数据。
此次集中摸底调查工作完成后,有关数据的采集工作纳入农机化统计年报系统,实现数据同步报送、自动抓取,不再进行单独的数据调查。
三、按时保质完成调查工作
摸底采集丘陵山区县农业机械化基础数据,对今后衡量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研判形势,争取政策支持具有重要意义,各省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对各县数据填报工作的指导,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督促各县按时填报数据,高质量组织完成数据采集工作,于7月26日前完成在线填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张宗毅
联系电话:13913014052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