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植保无人机技术推广应用调研活动的通知
皖农机技推函〔2019〕6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推广站(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27号)文件精神,深入了解植保无人机技术推广及应用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为新时期农机推广工作建言献策,今年将在全省农机推广系统开展调研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各市、县(市、区)结合本地植保无人机技术推广发展实际,调研植保无人机技术推广应用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新经验,重点围绕植保无人机技术应用的现状、市场品牌、作业质量、效益、飞防模式、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寻求推动植保无人机技术推广及应用科学发展的新办法、新举措,新政策、新建议。
二、调研原则
调查研究将作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推进农机化全程发展的常规性工作,滚动开展、依次推进。调研工作要突出地方特色,瞄准当地主要农作物、新型职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飞防服务组织、急需技术与装备,以能基本反映当地植保无人机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实际情况和技术需求及应用为目标。
三、调研方式
调查研究以实地走访和问卷填写为主,积极与农户、农机合作社、植保专业合作社、飞防服务组织以及经销商或者生产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同时有效填写植保无人机技术推广应用调查问卷(附件1)。
四、相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此作为构建产学研推用一体推广机制、提升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调研活动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努力掌握手资料,确保调研做到情况属实,数据真实。调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内容不求面面俱到,但要言之有物,重点突出,抓住一两个问题,解剖分析到位,实现有所突破,有所创新。针对调查问卷,请各地提供有效样本。
3. 每个市县区农机推广站(中心)至少要向省总站报送1篇调研报告和5份有效样本的调查问卷。各地调研报告请于8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省总站推广科。(联系人:常志强,联系电话:0551-65561433,邮箱:ahnjtgtgk@126.com。)
附件:1.安徽省农用植保无人机技术推广应用情况调查问卷.docx
安徽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