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普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全省粮食储备。
通知明确提出,整改原则是坚持问题整改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坚持问题整改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坚持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坚持问题整改与强化管理相结合。
通知明确了责任分工,提出存在问题实际储存库点的所属企业是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存在问题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对问题整改负连带责任,负责对违纪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企业,负有依法调查、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各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储粮安徽分公司负责组织问题整改,跟踪整改进展,评估整改成效,并按规定报告情况。
通知提出要建立问题清单,各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储粮安徽分公司要收集、整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施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需要创造条件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限时整改到位。根据问题清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提出要构建长效机制。要认真分析普查发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问题隐患,切实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提升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水平。(记者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