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朝说自己曾报警,但无人理会。对此,派出所确实有另外一份接警记录,记录显示,报警时间是19时41分,报警人是刘书朝,报警理由是“有人绑架他”。
派出所向记者播放了另外一份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的执法视频,逯剑介绍视频内容时称:“一般接警后都要先电话核实,然后出警,在电话核实中,民警询问他‘你在哪里’‘是在家吗’‘需不要出警’等问题时,刘书朝却表示自己在家,不需要出警,因刘书朝醉酒,说话不清楚,民警还反复询问多遍。”
矛盾:监督施工,还是索赔?
刘书朝坚持认为自己被“绑架”了,但他事后没有验伤,甚至没有记住现场都有谁。
刘书朝在家排行老五,村里人都叫他老五,新京报记者在粉房头村走访时,说起他的名字,很多村民都不清楚,但说起老五,所有人都笑。
粉房头村村口。新京报记者 周怀宗 摄
在刘书朝家不远处,一位大妈说,老五平时就爱告状,谁家有事儿,他都帮着去告状,“弄俩钱花”,她告诉记者,听说过老五因为修路的事情被打了,但没有看见。
村卫生所的卫生员刘雷杰,是刘书朝的侄子辈,他也听说了刘书朝被打的事情,但同样没看到。
镇长高永林告诉新京报记者,刘书朝是当地“名人”,曾经因为敲诈判过刑。刘书朝则表示,自己确实坐过两年牢,但他是被冤枉的,为此他还获得了16000元的赔偿。
至于“绑架”的问题,逯剑表示,“没有证据证明他被绑架了,当天晚上报案后,民警核实时,刘书朝明确表示自己在家,不用出警。民警让他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如确实有被绑架的可能,则立案调查,但他始终没来”。
疑问一: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事情不复杂,在乡村,每年因为占地引发的纠纷太多了,可在调查这起普通乡间冲突时,高标准农田的建设问题却浮出了水面。
冲突本来就缘起于高标准农田田间道路的建设,刘书朝认为工程质量不合格,而他“被绑架”正是源于监督工程质量。
在走访中,关于这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记者发现了很多疑问。疑问之一,还真就是质量问题。
记者采访了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项目公告和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显示,针对工程质量,“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涉及村需派5名村民组成村民监督小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要求项目监理对道路修筑每个环节都要进行分阶段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重要施工环节监理单位需进行旁站”。该说明还显示,粉房头村标段的工程,经验收“符合设计要求,道路长度、厚度及工程质量合格,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
在肥乡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记者看到了各村村民监督小组的名单。
粉房头村村委会副主任李振海,他说,没有5人村民监督小组,只有他一个人。新京报记者 周怀宗 摄
粉房头村村委会副主任李振海是监督小组名单里的成员,但在采访中,他告诉记者,村里没有什么监督小组,就他一个人,而他自己也并非一直都跟在施工队旁边,“村里的事情就是这样,大热天的谁没事整天去监督呢?”
刘书朝则表示,所谓的“旁站”并不存在,甚至他亲眼看到,铺水泥路面的时候,地上是干的,“应该先洒水,再铺路面,这样水泥才能和地基紧密结合,干的不粘”,事实上,刘书朝提出要洒水后,村支书李付民也同样提出过这个问题,施工方随后调来水车洒水。
对此,施工队经理杨付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并非没有洒水,而是天气太热,洒水之后,很快就干了,所以要干一段,洒一段。“当时他们提出要洒水,我马上就叫来洒水车,要是之前没有洒水,洒水车哪儿能那么快就来?”
疑问二:修路占地是否征得同意?
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该项目从一开始,就明确规定没有补偿,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记者出示的说明文件明确显示,“该工程无任何补偿费用,工程施工前需乡镇、村协调农民占地等地方事务问题。”
“没有补偿”的说法得到了村支书李付民、镇长高永林的确认。
上述三方皆表示,高标准农田项目修建田间路是为了方便村民耕种;此外,田间路是村中早已存在的道路,但在长期的耕作过程中,农田不断向路中挤占,此次项目施工只是恢复了原有路面宽度,并没有新占基本农田。基于上述两点原因,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田间路建设,占地不提供补偿,但施工前需要乡镇和村庄协调占地事务。
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是一项惠民项目,很多地方都抢着要,占地的事情,也和村民商量过,所有被占地的村民同意,项目才会落实。粉房头村支书李付民也表示,这个项目不是每个村都有,是村里争取到的。而在此之前,村里先后召开了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介绍项目,也介绍了占地没有补偿的情况,表决同意后,在村里广播和村民微信群里连续通知了两天,当时没有任何人表示反对。
粉房头村的村东、村西各有一条新建的田间道路,共占用140多户农民的农田,其中有14户两条田间路都占地了,“只有刘书朝一个人闹”,李付民说。
在采访中,不少村民都表示,修田间道路是好事,但既然占用了耕地,还是希望有点儿补偿。更重要的是,修路的时间,正好是小麦灌浆的时候,结果“清障”时,所占部分的小麦全都被推平了,也没有青苗补偿费。
刘雷杰就是村中“两头都占”的一户,两条田间路工程一共占用了他两分多地,“村里就属我占得最多,什么补偿都没有”,他告诉记者,村里只有刘书朝拿到了补偿。
大寺上镇镇长高永林提供的刘书朝手写收据,上面写着:“收到土方款3000元”。新京报记者 周怀宗 摄
不过,施工方经理杨付军表示,给刘书朝的3000元,不是占地的补偿,而是希望通过补偿尽早解决纠纷,不要耽误工程进度。刘书朝写的收款收据上,写的也是“土方款”,而不是占地补偿。
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资料显示,此项目涉及18个村14条田间路,大寺上镇就有12个村涉及。
大寺上镇镇长高永林表示,有意见的村民只有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