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新疆天农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及取消李向新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新农机械函〔2019〕26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
近期,巴州农机管理部门对凯斯纽荷兰工业(哈尔滨)机械有限公司MAGNUM3154型轮式拖拉机群体质量投诉问题和新疆天农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补贴产品退(换)等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同时,自治区农机局按照规定对涉事企业新疆天农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进行约谈,告知违规情节和拟采取的处理措施,并听取了意见。
通过调查核实,确认新疆天农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于2018年9月底因产品质量问题,将博湖县购机户李向新2017年9月购置的凯斯纽荷兰工业(哈尔滨)机械有限公司MAGNUM3154型轮式拖拉机,更换为凯斯纽荷兰工业(哈尔滨)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PUMA2304型轮式拖拉机时,未按规定主动向当地农机化、财政部门报备,并违规出具PUMA2304型轮式拖拉机购置发票,导致李向新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鉴于上述情况和新疆天农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认错整改态度积极端正等情节,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自即日起,暂停新疆天农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暂停期为三个月,限期整改。
二、责令新疆天农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妥善解决凯斯MAGNUM3154型拖拉机相关群体质量投诉问题,做好售后服务。
三、参与违规行为的购机者李向新,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四、暂停期满后,根据企业整改情况再做进一步处理决定。
附件:关于暂停新疆天农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及取消李向新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pdf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