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鲁农机鉴定字〔2019〕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44号文件要求,规范执行新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现就推广鉴定申请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受理平台为“山东农机化综合服务平台--农机产品鉴定系统”,网址为http://103.239.155.214:8088/sdnj。进入平台后具体操作详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申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
二、企业申请时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及新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鉴定产品种类指南按《关于发布2019年批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的通知》(鲁农机鉴定字〔2019〕24号)执行。9月1日以后申请的项目,最终完成日期至明年年底前;本省当年已过季的产品列入明年实施项目范围;主销区没有山东的产品不予受理;当年内同一企业同一品目的产品,企业需要集中同一月份内申报,整改时间可以后延一个月。
三、我站将根据资质认定和标准变更确认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农机推广鉴定申请受理指南等相关规定,请关注相关网站通知要求。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