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日前针对人大代表郝旭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集约化经营的建议》,作出了答复。答复称,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深入研究中国国情,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重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
在土地流转实践中,必须要求各地区原原本本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为进一步规范整村流转农户承包地,今年6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发出明传电报,对整村流转农户承包地问题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正确认识整村流转农户承包地存在的风险,建立健全准入制度,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管,审慎稳妥,不能盲目推进。
我国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目前,有2.3亿承包农户,户均经营规模不足半公顷。小规模经营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在稳定农业生产、解决农民就业、传承农耕文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小农生产有几千年历史,“大国小农”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农情,小规模家庭经营是农业的本源性制度;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深入研究中国国情,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把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农村工作中一件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支持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壮大。目前,经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达8.7万家,其中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7万家、重点龙头企业124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成为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依靠,成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力量。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推进龙头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