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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江苏闪锐公司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2019-08-09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5050
核心提示: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江苏闪锐公司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宁波不发):根据举报反映,江苏闪锐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江苏闪锐公司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宁波不发):

根据举报反映,江苏闪锐现代农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闪锐公司”)在农机购置补贴中涉嫌违规的情况。经调查核实及约谈了解,参照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江苏闪锐公司生产的撒肥机存在补贴比例畸高且未主动报告、提供不实销售信息等问题,即日起将该公司生产的2FD-500型、2F-750型撒肥机补贴额分别下调至500元和3600元,暂停2FD-500型撒肥机补贴资格3个月,暂停期间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均不得申请补贴。

二、对销售江苏闪锐公司违规产品的经销企业,由所在地农机化主管部门约谈告诫。

由于补贴额被调低产生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暂停期满后,企业应在6个月内主动提出书面恢复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行放弃补贴资格。对发文之日前已经录入补贴申请的产品,各地要逐台核实,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办理结算兑付手续。各地要做好“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加强对属地内产销企业的警示告诫,重申其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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