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注册登记的595家农民合作社中,共调查认定196家“空壳社”;运行管理不规范农民合作社共342家,对其发放规范整顿建议书;运行正常的57家农民合作社,纳入重点支持对象。”这是陕西省延长县在近期的“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经过彻底摸查、分类清理整顿、建立规范运行合作社名录等一系列举措,提升了全县合作社规范发展水平。
清理工作的开展首先需要有力的组织领导做保障。延长县抽调县经济发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县资金管理局、县供销联社、县扶贫局外资办、县农经站、县农业信息中心等单位的12名同志,组成4个工作组,各镇抽调1名主管领导和业务人员,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两次讨论基础上,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延长县清理整顿规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方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截至6月底,各工作组已按照调查摸底、区分类别、分析问题的要求,完成了“空壳社”摸底排查阶段性工作。在此基础上,7月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延长县清理整顿规范支持合作社发展工作实施意见》。
在彻底摸查的基础上,延长县细分“空壳社”成因,对限期整改方式和期限提出了明确要求。
清理整顿运行不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对运行管理不规范的342家农民合作社,发放规范整顿建议书,限期20天完成整改,6月底前整改到位。其中,对被县市场监管局和县税务局列入经营异常的117家农民合作社,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清理整顿“空壳社”。全县共调查认定196家“空壳社”,占全县农民合作社总数的32.9%。处置情况分为三类:一是自愿注销,对无债权债务及民事纠纷、自愿注销的32家农民合作社,由农民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提出注销申请,由延长县行政审批局依照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二是依法吊销,对无债权债务及民事纠纷、注册成立两年以上未运行的128家农民合作社,由县农业农村局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由县行政审批局予以吊销。三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有债权债务及民事纠纷、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18家“空壳社”,以及联系不上的18家“空壳社”,纳入农民合作社运行异常名录,在全县范围内予以公告。
对于运行正常的57家农民合作社,建立延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正常名录,在全县范围内予以公告,纳入重点支持对象。对于运行不规范的342家农民合作社,已完成整改并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的,纳入延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正常名录,纳入支持范围。延长县强化承担项目农民合作社的遴选工作,要求各项目主管单位在延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正常名录中择优选择,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并征求农业农村部门的意见。
为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延长县将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制定完善农民合作社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