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农机监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机监管“放管服”改革,落实生产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农机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向好。但也应看到,今年的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典型事故仍时有发生,少数人员意识淡薄、部分农机状况差、变型拖拉机淘汰缓慢等问题比较突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时刻绷紧生产这根弦,要认真落实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生产责任,加强农机监管,针对农机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生产检查或巡查,严防重特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现将2019年上半年农机事故情况予以通报。
2019年上半年农机事故情况通报
一、农机道路外事故情况
2019年上半年,累计报告等级公路以外农机事故148起,死亡13人,受伤41人,直接经济损失208.2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了36.2%、60.6%、26.8%和39.3%。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操作失误。因操作失误引发的事故99起,死亡7人,受伤2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66.9%、53.8%和61%。
(二)无证驾驶。因无证驾驶引发的事故31起,死亡9人,受伤1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20.9%、69.2%和26.8%。
(三)无牌行驶。因无牌行驶引发的事故21起,死亡7人,受伤1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14.2%、53.8%和24.4%。
(四)未年检。因未年检引发的事故28起,死亡10人,受伤1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18.9%、76.9%和29.3%。
二、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据公安部门统计,2019年上半年共接报拖拉机肇事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754起,致257人死亡、76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13.8万元。与2018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66起,下降26.1%;死亡人数减少158人,下降38.1%;受伤人数减少230人,下降23.1%;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28.1万元,下降37.5%。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起,同比增加1起。另外,还发生1起重大路外事故。
拖拉机造成的交通事故中,59%的肇事拖拉机没有号牌,其中,广西、安徽、湖北、江苏、新疆、云南、黑龙江、贵州等8省份无号牌拖拉机肇事最为突出,占总数的67.5%。
拖拉机造成的交通事故中,39%的拖拉机驾驶人没有驾驶证,其中,广西、湖北、安徽、黑龙江、吉林、江苏、山东、新疆等8省份无证驾驶拖拉机肇事最为突出,占总数的68%。
三、几起典型事故情况
1、2月14日,罗某某无证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2人,在云南省大理州境内,沿香南线,由弥渡驶往景东。20时32分许,行至香南线K471+500M处时,撞到杨某某无证驾驶的大中型拖拉机,造成普通二轮摩托车车上3人当场死亡。
2、3月1日13时28分许,黄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刘某某、杨某某,在广东省清远市境内,沿354省道由西向东行至24KM+lOOM坑口村路口路段,车辆失控碰刮路边防护墙后倒地滑行碰撞到张某某无证驾驶停放在道路上的方向盘式拖拉机尾部,造成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损坏,黄某某、刘某某当场死亡,杨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驾车逃逸。
3、5月12日13时50分许,温岭市松门镇驾驶人林某某驾驶农用车(拖拉机号牌),违法搭载22人,行驶至温岭市松门镇甘岙山半山腰一村民自建山路时侧翻,坠至路侧约3米深的山坡下,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死伤人员均为老年人。
4、6月2日12时25分,王某驾小型普通客车搭乘3人,在四川省德阳市境内,沿德茂路行至清平镇云湖2号隧道入口20米处,与何某某驾驶的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大型轮式拖拉机(超载30%)发生尾随相撞事故,致小型普通客车上4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