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农业农村局:
现将《山西省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8月4日
山西省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通过政府政策引导,财政资金带动,整县集中推进,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安排我省打造6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通过试点,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大力开展秸秆直接还田和间接还田,耕地质量得到提高;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形成秸秆综合利用县域典型模式;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的稳定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三、基本原则
1.集中连片、整县推进。优先支持秸秆资源量大、工作基础好、禁烧任务重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区域,整县集中推进,形成政策集聚效应,提高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2.多元利用、农用优先。坚持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突出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探索建立“谁受益谁处理”“秸秆换有机肥”等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
3.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通过政府培育环境、政策引导,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4.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气候条件、秸秆的品种数量、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基础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县施策,突出重点,合理确定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