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机化管理司关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的通报
农机管〔2019〕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机〔2018〕22号)安排,现将今年1-7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7月底,共有24个省(区、市)已启动或正在启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共投入10608万元,报废更新农机具5782台,受益农户超过2700户。其中,江苏、江西、山东、湖北、湖南、甘肃等省措施有力,进展较快,效果良好;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广东省农垦等地尚未启动。
农业农村部已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纳入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延伸绩效考核内容,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切实发挥这项惠民政策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减少农机事故隐患等方面的作用。尚未启动的省份(垦区)要抓紧研究部署,尽快启动实施,于10月底前将启动情况报我司。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