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证流程
(一)认证申请
同一工厂生产,同一系列设计和用途的柴油机,其排放系族、缸数、缸径、行程相同时,按同一单元申请认证。同一认证单元中,额定净功率值与最小值的比值不大于2。同一型号的柴油机应在以下方面一致:a)系族;b)结构型式;c)额定净功率、标定转速;d)缸数、缸径、行程。
生产企业需要准备的申请文件包括:a)认证申请书;b)证明具备独立法律实体的文件;c)证明具备相应的资质的文件,如生产许可证;d)质量手册(质量手册中不含组织结构及部门职责时,应单独提供);e)申请产品结构示意图、使用说明书、产品及关键件明细表;f)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环保信息(环保信息公开资料);g)符合GB20891—2014标准的主机型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和扩展报告;申请模式二认证时,除上述文件还应提供以下文件:h)IATF16949或者ISO9001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i)可按照模式二申请认证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型式试验
每个认证单元选取1个主机型作为型式试验机型,认证单元中额定净功率的机型为主机型。样机(含备用)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6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样机由制造商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指定检验机构,试验完成且制造商对试验结果无异议后,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由于非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制造商可提供另一台主机型样机作为备用样机进行试验。试验样机附件配置应符合GB20891—2014中附录E的规定。
(三)初始工厂检查
初始工厂检查一般在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后实施,检查内容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通用要求应按照《农机产品认证通则》的要求实施。值得注意的是,产品例行(出厂)检验项目应按照特则要求的项目执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时,可以根据工厂实际情况选取特则中要求的生产及检测设备、关键件和材料,以及关键生产过程的适宜内容。
按照模式二申请的,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后,认证机构对型式试验等与评价相关的所有信息和结果进行复核/决定,符合证书注册条件的,批准颁发认证证书,不需要初始工厂检查。
(四)获证后监督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当获证后监督检查结果符合保持认证证书条件的,认证机构会做出保持认证证书的决定;符合暂停或撤销或注销认证证书条件的,认证机构会做出暂停或撤销或注销认证证书的决定。
五、注意事项
(一)特则涵盖的中小功率柴油机是指560kW及以下的柴油机,包括单缸和多缸柴油机。
(二)需要申请认证的生产企业必须满足环保和排放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真实的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和扩展报告。
(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DG/T001-2019《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于2019年4月1日发布实施,过渡期为1年。需要获得柴油机认证证书的生产企业应及时做好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