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管发〔2019〕59号
目前省级事业单位改革已到位,现就农业机械鉴定总站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单位名称: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
二、单位职能:负责对和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先进性、适用性、性和可靠性检测,作出技术评价;承担在用农业机械质量调查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民对农机产品质量问题投诉受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机械生产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和农业机械事故统计;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有关驾驶操作证件制作发放的辅助性工作;组织实施宣传教育;承担农机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农机事故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
三、单位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59号,邮编050031。
四、领导安排:
站长:孙世桢,负责工作 手机:13803336064;
办公电话:85873518
副站长:王素英,分管监理监督工作 手机:13102828583;
办公电话:85820024
副站长:齐绍柠,分管鉴定工作 手机:18132620166;
办公电话:85820124
五、其它要求:当前市县两级机构也正值改革时期,各级要紧紧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监管职能,创新服务举措,优化公益方式,不断提升技术支撑、服务保障能力和公益服务水平,确保农机生产。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