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兴旺助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2018年娄底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达1309家,产值达到437亿元,实现销售收入401亿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企业1722家,2018年共计接待游客839万人次,实现经营收入26亿元;“互联网+农业+深加工”、“互联网+农场+配送”、“互联网+农业+休闲观光”等模式发展迅速,县级电商服务运营中心覆盖率达90%,农村电商营业额达超过90亿元。娄底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49年的45元增加到2018年的11657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949年的50元左右增加到2018年的11426元。
农村改革持续深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入规范化轨道,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2018年全市流转耕地60.94万亩,占承包总面积的26.95%,其中30亩以上的适度规模经营占流转耕地面积的51.85%。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制度初步建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成长,农业产业化推进机制、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健全。合作农业迅速发展,全市家庭农场达到180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203家、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1637个,全市注册农机合作社达286家,农机作业覆盖面扩大到38%。
乡村振兴稳健推进。构建了“1+1+1+N”的制度体系,下发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文件,明确了任务书、路线图和总要求,确立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制订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按照乡村振兴“5句话、20个字”的总要求,出台了“N”个配套文件。如,围绕实现产业兴旺出台了《关于促进产业兴旺的实施方案》,围绕生态宜居出台了《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围绕乡风文明,出台《娄底市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个具体举措,即《关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娄底落地见效的15条具体措施》,按照“着眼三十年,大干头三年”的思路,选取了急需解决的15项具体事项,开展了乡村振兴“娄底行动”,文件发布后,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广泛好评,全市上下掀起了一场以具体行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热潮。一年来,全市80余支乡村业余文化宣传队开展各类文艺演出200场次,“新化红茶”、“新化黄精”等一大批具有娄底“地理标志”的农产品产销两旺,一大批“娄底乡村好人家”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