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日前透露,为确保道路交通形势持续平稳,风险隐患,按照我省《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市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存量变拖实现了清零,在省内率先实现清零目标。
据了解,变型拖拉机指能上道路行驶的运输型拖拉机,俗称“变形金刚”,和普通货车相比,变型拖拉机价格低,载重高,驾驶员准入门槛低,违法成本低,路桥费、保险费、营运管理费等费用少。但是,变型拖拉机的性和车辆性能要比货车差,发生故障和事故的概率大;且由于不在汽车产品目录里,没有完整的车辆手续,发生事故也不能得到保险的充分支持。
自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以来,我市率先停止变拖注册登记和核发驾证。严格变拖的监督管理,自2009年停止变拖注册登记工作,停止变拖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和驾驶证的核发工作。从源头上拦住变拖的新增。
同时,严格变拖检验标准和程序。对连续2年以上(含2年)未参加技术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变拖,公告注销牌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并实施强制报废。
此外,我市加快实施变拖报废和淘汰。对累计行驶30万公里或使用年限达到12年的,予以强制报废。昆山等地出台鼓励变拖提前报废措施,对注册使用年限不到12年、提前报废的变拖每台每年给予6000元补贴。
我市还出台变拖全市禁行措施。自2018年12月1日起,禁止变拖在全市(含县级市)道路上通行。
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变拖非法改装拼装、未定期检验、未投保交强险、未按期报废、注销牌证的变拖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市累计开展变拖联合专项整治检查68余次,检查变拖138台,处罚145台,扣押3台,有效降低了变拖事故高发态势。
我市建立了变拖监管长效机制。认真履行“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和省公安、农机共享互通的拖拉机牌证信息,从严查处变拖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