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53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小麦、玉米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10月24日,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传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我省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我省实际出发,立足细化和充实国务院《指导意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三大农业省级战略、有机旱作农业以及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农机装备结构和作业条件持续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快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53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小麦、玉米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到2025年,全省农机装备产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农机装备基本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农机作业条件明显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明显提升。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63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7%,丘陵山区机械化率达到65%以上。设施农业、林果业、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左右。
《实施意见》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要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发展。研发制造适合国情省情、农民需要、先进适用的农业装备,推进农机装备创新发展;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优化农机装备产业结构,逐步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二是要着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聚焦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和机械化薄弱环节,推进“2+7”(小麦、玉米+马铃薯、高粱、胡麻、莜麦、谷子、荞麦和豆类)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围绕农业结构调整,推进设施农业、畜牧养殖业、林果业、中药材生产等农业生产机械化。三是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加强绿色机械装备和技术示范推广,精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推进机械化有机旱作农业并实行作业补贴,推动智慧农机示范应用,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四是要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创新金融政策,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创新发展;实施农机社、场和户示范培育工程,扶持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促进农机服务提档升级。五是要加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田“宜机化”建设推进行动,为丘陵山区发展农机化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场库棚、维修车间、农产品储藏、烘干等设施,建立健全农机维修网络和信息化服务平台,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六是要加强农机人才培养。进一步健全新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体系,结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意见》强调,要建立省级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细化方案,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形成工作合力。要发挥政府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中的引导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加强典型经验总结推广,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王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