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应急管理部7日向山西、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7省(区、市)下拨中央救灾资金4.18亿元,其中用于支持帮助受灾地区抗旱减灾工作2.5亿元,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1.68亿元。
据了解,应急管理部先后派出8个工作组分赴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山西等受灾较重省份,指导协助地方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减灾委、应急管理部此前针对湖北、山西、安徽、江西等省份旱灾先后启动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在特旱、重旱地区前置备勤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组建400多支“抗旱保民生”小分队,多举措开展防旱抗旱、救灾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灾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