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鉴定字〔2019〕35号
各有关单位:
2019年,我站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和《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细则》(鲁农机鉴定字〔2019〕18号,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法,组织开展了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以下简称“证后监督”。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要求抽取监督检查对象和监督检查人员,组成相应监督检查小组;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完成检查任务。
(一)监督对象。借助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中的证书模块,在2017年获证的161个产品(已除去2018年已实施过证后监督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1个产品进行证后监督检查。
(二)检查人员。借助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中农机鉴定员管理模块,在省鉴定站管理岗位具有农机鉴定员资格技术人员中,随机抽取并组成6个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原则上由2人组成,其中1人任组长,组长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组员应具有农机鉴定员资格。
(三)检查内容。一是制造商名称、地址一致性。当制造商与生产厂相同时,检查制造商营业执照与推广鉴定证书上制造商名称及注册地址的一致性。当制造商与生产厂不同时,检查制造商和生产厂营业执照与推广鉴定证书上制造商和生产厂名称及注册地址的一致性。二是产品一致性。检查样机铭牌上的产品型号和产品名称与推广鉴定证书和鉴定报告中内容是否一致,整机结构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及关键部件配置与鉴定检验报告是否一致。三是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制作的标志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四)监督检查方法
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证件和样机核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小组对照企业法人证书和推广鉴定证书查看制造商信息是否变动;对照推广鉴定证书及鉴定、检验报告、铭牌和产品检查获证产品一致性;查看鉴定证书、鉴定标志使用情况等。现场做好相关情况的记录。
二、监督检查结果
2019年共随机抽取25家制造商生产的31个产品31张证书作为被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全部完成检查任务。其中,16家制造商的18个产品合格;6家制造商的7个产品整改后合格;3家制造商的6个产品该企业已不再生产,自愿放弃证书。(详见附表)
三、发现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我省多数企业能够自觉遵守和省有关推广鉴定产品、证书证章管理及产品、企业信息变更有关规定,但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
(一)推广鉴定证章印制和使用不规范
推广鉴定证章印制不符合《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规定的格式要求。
(二)企业自愿放弃证书较多
有3个企业的6种产品因市场变化、优化升级等原因,自愿放弃证书。
(三)企业信息变更不及时。由于行政区域的变化,企业地址名称变化,企业未及时变更。
四、检查结果处理
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和《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细则》要求,监督检查结论为“合格”或“整改确认后合格”的,继续维持被检查企业和产品所获得的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性;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则撤销被检查企业和产品所获得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自愿放弃证书的,予以注销。详见附表。
附表:2019年度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rar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12月13日
2019年度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