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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农业农机发展!2020年至2025年,贵州准备这样干

   2020-01-07 贵州省人民政府589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精神,加快推进贵州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结合贵州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精神,加快推进贵州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结合贵州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和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立足贵州丘陵山区特点,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田建设与机械化需求相适应为路径,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动我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较快发展,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农机具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条件加快改善,农用地“宜机化”试点面积逐步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快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0%,水稻和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茶菜果药等重点特色经济作物薄弱环节“无机可用”问题初步改善。到2025年,农机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省农机总动力稳定在3100万千瓦以上。农机具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农用地“宜机化”整治覆盖现有500亩以上坝区和重点特色作物连片种植区。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农业机械化实现发展。力争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茶菜果药等重点特色经济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实现新突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500亩以上坝区水稻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马铃薯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0%。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

二、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快建立农机装备创新体系。以我省重点特色经济作物和经果林实现全程机械化生产为研发目标,解决无机可用、无好机用、农机农艺不配套的现实需求。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相结合,引进改造和原创设计相结合,大中型与小型农机相结合,支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山地农机装备创新体系;加快构建由企业、高校、研究所、推广站、专业合作社等组成的山地农机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推广和应用深度融合;构建覆盖相关技术体系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列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四)建立健全农机装备新型营销及售后服务体系。以“互联网+”为基本技术手段,以提高农机使用效率为目标,支持开展个性化小批量定制、网络精准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支持研究机型分散、布局分散、需求分散为背景的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发展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五)优化布局农机装备产业结构。鼓励省内装备制造企业和其他行业企业参与农机装备制造。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为成套装备集成企业做支撑,共同构建大中小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支持省外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龙头农机企业入黔开展农机装备研发生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

(六)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重点产品实施行业规范管理。督促农机装备行业大力开展诚信自律行动和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推进农机产品性能特别是作业效率和舒适性、产品质量特别是可靠性水平明显提升。(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等)

三、着力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全程发展

(七)加快农机农艺融合。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品种,加强农作物宜机化种植技术的试验示范。充分考虑农作物品种特性和区域特色,探索建立集品种、栽培和农机化技术为一体的研发推广模式。建立农机农艺融合协调机制,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目标,促进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等)

(八)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开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聚焦500亩以上坝区和重点特色作物连片种植区,加大播种、采收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攻关与示范推广。探索形成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规范和技术模式。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按规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给予补贴,大力推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机械化。发展设施农业、畜牧业、水产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等)

四、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

(九)加强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加强特色优势产业所需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大力支持绿色设施装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支持引进适用、高性能、智能化、特色和多功能农机新装备新技术,坚持大、中、小农机具并举,坚持坝区、坡耕地分类推广,促进农机农艺有效融合。探索智慧农业在丘陵山区的应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等)

(十)提高农机化技术推广能力。坚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定位,保障编制与资金。逐步建立以政府推广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农机科研人员、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服务及有条件的单位和组织等广泛参与技术推广。加大新技术试验验证力度,建设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健全农机服务机构,充实县乡农机岗位人员,改善基层农机化公共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等)
 
标签: 农业 农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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