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为确保防疫同时不误春耕生产,宁夏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不误时抓好春耕备耕的通知》,从春播生产、田间管理、农资进村入店、优化种植结构等10个方面对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要求,要求各地抓好防疫的同时抓好春耕备耕,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根据气候特点和土壤墒情,加快春播进度,早播快播。切实抓好春季田间管理,设施温棚抢茬种植速生叶菜,争取提早上市,增强保供能力。
为确保农资进村入店,严禁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春耕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运输畅通。加强农资供需情况监测调度和调剂调运,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开展“点对点”生产配送。
农业农村厅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农机作业预案,合理调剂调配作业机具,组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及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管服务,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充分发挥农技推广部门、农业技术专家、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把测土配方施肥、药剂拌种等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田。结合春耕生产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
针对当前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当前出现的“用工难、用工贵”问题,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农民工就业,积极组织当地农民和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参与农业生产。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解决当前农业生产用工难的问题。
此外,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重要农产品及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流通纳入“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农产品与农资运输渠道畅通,进得来、出得去,保障农业生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