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加快农机化惠农资金兑付进度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当前,我省正处于春季备耕关键期,为加快农机购置和农机作业补贴资金发放进度,限度缓解农户春季备耕资金压力,各地要按照相关补贴方案的要求,尽快落实补贴政策,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购机补贴政策
我省2020年购机补贴资金已下拨,各地要按照购机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审核和公示工作,已完成公示的,要按照购机者信息录入购机补贴管理系统的先后顺序,抓紧将补贴资金兑付到位,做到先录入先补贴。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各地购机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向申请购机补贴资金支持,并商省财政部门及时开展资金补贴余缺调剂工作,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购机者都享受到购机补贴政策扶持。
二、加快落实秸秆还田机具省级补助政策
2019年省政府为提高全省机械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对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给予省级补助,并将补助资金打捆下拨各地,各地要按照《2019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19〕16号)和《关于规范使用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的通知》(黑秸联办〔2019〕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当地所购农机具的实际情况,做好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并依法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三、立即落实农机作业补助政策
2019年省财政已下拨了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各地已于2019年12月初核定了补助面积,并已在各级农机指挥平台确认。各地要立即按照农机指挥平台确认的补助面积,将省级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和农机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兑付到位,并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力争做到省补资金与地方匹配资金同时兑付,使补贴资金在备春耕生产中发挥应有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