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常年投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2020年季度(截至3月31日)企业自主投档信息进行了形式审核,形成了《天津市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表批》(公示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0年4月8日-4月15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投档信息形式审核结果
此次投档共有322家企业投报了1561型号的产品信息,审核通过1499个,不通过62个。
二、相关要求
请各农机生产企业认真核对相关公示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意见。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公示稿进行认真核对。
(一)对公示稿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公正合理。个人反映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我委将对反映人的信息保密。
(二)生产企业对公示稿中审核未通过的产品有修改意见的,请通过投档系统修改,修改时间截至2020年4月15日24时。
三、其他
生产企业应在公示期内主动报告存在的问题,投档正式结果发布后,因投档不合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人:刘华巧,联系电话:022-28450531,传真:022-28450522。
附件:点击下载 天津市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表批(公示稿).xls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