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银保监会已于近期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围绕补齐“三农”领域短板等重点工作,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通知》内容整理出了银保监会促进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的两大重点方向:加大银行机构对乡村产业涉农主体机构的信贷投放力度、推进农产品农机等领域的保险保障。
鼓励加大信贷投入力度
从《通知》内容来看,鼓励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是银保监会对2020年银行业服务“三农”工作的一个重点领域。
具体来看,商业金融机构要围绕粮食生产、流通、加工、进出口、储备以及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拓宽小农户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富民乡村产业信贷投入,多渠道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加强对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合作经营的金融支持,例如加大对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各类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在信贷投放、贷款展期和不良容忍政策等方面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倾斜。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特别提出了银行机构要精准对接疫情防控期间“三农”领域的信贷保险需求,足额保障粮食和重要“菜篮子”品种保供的信贷供给,加强对农村地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卫生防疫方面的融资支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乡村旅游产业、种植养殖业、农副产品生产以及农民工返工复工就业等金融支持力度。
银行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制定差异化金融服务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主体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适当予以展期、延期、续贷或调整还款付息计划,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及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基层网点信息资源优势,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交易信息、创造交易机会,促进银企对接、企企合作,助力涉农主体渡过疫情灾害难关。
此外,《通知》还要求商业金融机构完善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鼓励对资信良好、资金周转量大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在返乡创业试点地区拓展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用贷款业务。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发展线上业务,改善农村网络信贷等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为农民提供足不出村的便捷金融服务。
与此同时,《通知》还鼓励有条件地区稳妥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自然资源资产等抵押融资,以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框架下,支持有条件地区稳慎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完善养老机构融资支持
保险方面,《通知》主要从保障方面入手,要求保险机构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参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如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做好包括生猪产业在内的畜牧业金融服务,发挥银保合力,推动肉禽蛋奶等稳产保供。要加大对“菜篮子”工程的信贷、保险支持力度,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险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金融支持。
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融资支持,支持理财产品参与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建设,支持开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养老型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其建设和运营,适度拓宽保险资金投资建设养老项目资金来源。
与此同时,《通知》还支持各地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优化“保险+期货”试点模式,探索农村长期护理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加快发展当地特色农产品保险和价格保险、收入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险种,扎实开展大病保险等健康扶贫,努力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倾斜性支付政策。
此外,《通知》还要求银保机构合作,发挥担保“获客、增信、分险”功能作用,加强与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融资担保基金合作,深化政银担合作机制。探索信贷+保险合作模式,加强银行、保险信息共享,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对已投保的涉农项目在信贷额度、利率、期限等方面予以倾斜,协调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提高涉农贷款专项风险补偿基金补偿比例和覆盖面。
涉农贷款进行差异化管理
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三农”服务的同时,银保监会积极加强监管政策引领,对银行贷款中的普惠性涉农贷款等业务进行差异化管理。
《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要结合辖内县城实际情况,协调地方政府加强政策扶持、产业培育,开展融资对接、项目推介,引导银行将新增可贷资金优先支持县域发展。要对辖内县城存贷比进行监测分析,制定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提升规划,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列涉农机构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在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完成差异化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考核目标。农发行、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自身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对普惠型涉农贷款在全部贷款中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在监管上实施差异化考核。各银保监局要明确辖内法人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考核要求。
监管机构要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常态化机制,对普惠型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高于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各机构要做实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尽职免责制度,营造信贷人员“敢贷、会贷、愿贷”的良好环境。
作为监管机构,还要及时纠正农村地区银行网点或服务点重复建设、信贷产品过渡同质化竞争以及授信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引导构建有差异的农村信贷供给体系。加强基层保险监督,加大农业保险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督促保险机构足额及时理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向农村地区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