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办机〔2019〕10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补贴产品产销企业:
为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19〕11号)精神,以及2019年我省农机补贴政策调整情况,现就启用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8-2020)(以下简称“新版辅助系统”)和移动办理终端(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版辅助系统
(一)新版辅助系统基于2018年系统(以下简称“原系统”)升级,包含了原系统中的所有数据信息,将按规定存储。各用户通过原网址(202.102.17.134:85)访问登录,登录名与密码和原系统中的登录名密码一致。
(二)新版辅助系统上线后,生产企业必须在系统中主动完善维护经销商信息。同时“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预录入系统”将不再使用。
(三)2019年新增企业须待产品公告且正式导入后,在新版辅助系统“生产企业登记”模块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登录账户和密码将发送至企业注册邮箱。
(四)新版辅助系统对于IE9.0以下版本浏览器将不再支持,请升级至IE9.0以上版本。建议用户在首次访问新版辅助系统后,CTRL+F5强制刷新浏览器,或清除浏览器缓存后重新打开浏览器进行访问。
二、移动办理终端
(一)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
1、购机用户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录入申请后,直接上传至新版辅助系统。
2、管理人员直接使用新版辅助系统账号密码登录,可进行审核,操作与新版辅助系统一致。
3、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可在应用宝或华为应用市场中搜索“农机购置补贴跨年版”(不能只搜索“农机购置补贴”)下载安装,省份选择江苏省,注册后使用。
(二)微信小程序
1、购机用户可录入自己的申请,查看申请详情与流程。
2、管理人员首次登录要绑定对应新版辅助系统账号激活相应权限,在申请详情页面可受理审核申请。
3、小程序在微信的小程序中搜索“农机购置补贴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从2019年起按中央和省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由县级管理用户自行录入。新版辅助系统启用后,县级管理用户要认真核对确认上年结转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金额,并按基层内控制度的程序要求办理书面手续后,将省市县下达或明确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录入补贴系统。
(二)生产企业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认真核对导入新版辅助系统产品信息,确认补贴产品品目归属、补贴档次、补贴额及配置参数的准确性。对补贴产品信息不准确、调整变化有异议等情况,应及时主动向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行业发展处书面反馈。
(三)生产企业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操作,承诺践诺,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同时,要在新版辅助系统内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四)生产企业需在新版辅助系统的申请查询中进行发票信息核对与确认,并对相关信息确认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和公布补贴产品经销商,指导监督其授权的经销商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各项规定,并对授权经销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将新版辅助系统交由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等其他单位(人员)操作,以本企业登录名进行的所有操作均视为该企业的真实行为。因登录名和密码遗失、泄露等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六)各级用户都要严格遵守新版辅助系统的操作规程,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软件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351-7631342,辅助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5-86263069。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行业发展处邮寄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邮政编码210036)。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jsn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