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机鉴[2020]12号
关于公布拖拉机翻倾防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核查整改结果的通知(第一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关于核查整改拖拉机翻倾防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的通知》(农机鉴(鉴)函[2020]7号)精神,我站向涉及整改的拖拉机生产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并进行了约谈,提出了拖拉机翻倾防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整改要求。相关企业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提交了整改声明及整改后的拖拉机翻倾防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经我站审核,对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下企业(见附件)提交的拖拉机翻倾防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符合整改要求。
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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