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质到期产品补贴办理工作的函》(农机政〔2020〕41号)要求和统一部署,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已完成相应的功能升级。请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相关政策实施的宣传解释,按政策要求和《资质到期产品补贴办理功能操作说明》做好相关产品的补贴办理工作,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有关农机生产销售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附件:1.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质到期产品补贴办理工作的函
2.资质到期产品补贴办理功能操作说明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行业发展处
2020年6月16日
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质到期产品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附件.docx
新闻来源地址:http://nynct.jiangs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