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办种函〔2020〕55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厅制定了《2020年安徽省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2020年安徽省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现代种业发展,保障我省粮食安全和有效供给,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健全完善保护体系
(一)贯彻落实国办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代拟《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并抓好贯彻落实和宣传工作。
(二)加强资源普查收集。持续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组织全省第二批40个县(区)完成普查收集任务。及时开展动员培训,技术指导,跟踪调度和宣传报道,推动普查工作全面展开,资源收集应收尽收。加快国家级地方猪畜禽遗传材料采集制作和保存工作。组织开展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和鉴定,加强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
(三)健全资源保护体系。加快国家中部地区畜禽基因库项目建设进度。争取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支持,新建、改扩建一批资源库(场、区、圃)。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完善省级农业种质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布局、审核挂牌;完善种质资源分类分级保护名录与分类分区保护机制,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实行统一身份信息管理。
二、推进良种联合攻关,深化种业权益改革
(四)继续开展良种联合攻关。支持我省种业企业和科研单位参与国家四大作物和特色作物良种联合攻关,完成国家良种联合攻关安排我省的各项任务。继续开展我省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和辣椒等特色作物良种联合攻关。持续推进畜禽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加快推进肉猪、肉鸡联合攻关进程,争取联合攻关取得新突破。
(五)深化种业成果权益改革。统筹推进作物和畜禽种业成果权益改革,引导支持种业科企紧密协作,优势互补共建合作平台,促进人才流动和成果转化,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逐步成为种质创新利用和良种重大联合攻关主体,为提升我省种业竞争力奠定基础。
三、强化品种管理,保障用种安全
(六)加强品种管理。进一步规范农作物审定、登记、引种备案品种管理。全面放开品种比较试验渠道,规范引种备案品种试验、申请审定品种比较试验和水稻不育系鉴定工作,加强各类试验、鉴定工作监管,落实试验、鉴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好引种品种和登记品种跟踪评价监管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与长三角省市共同探索品种试验一体化方案,组织好省品种审定委员会换届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畜禽新品种和配套系审定工作。
(七)加快良种推广。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作物品种展示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水稻、小麦、玉米、大豆主要农作物和瓜菜等特色经济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组织好现场观摩。继续与产业技术体系、省粮食产业协会组织开展优良品种评选与推介、优质稻米食味评选推介活动,促进品种更新换代,加快优势品种推广应用。
(八)做好供种保障。组织实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工作,确保国家及省级储备“储得足、管得好、用得上”。加强储备种子应急调拨,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用种需求。加强用种供需信息调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种子种苗调运、经营网点开门营业、种子进村入户等突出问题,确保种子“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买得到”。
四、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市场监管
(九)深化种业“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权责清单,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办理农作物、种畜禽和食用菌生产经营许可证。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一网通办”落地见效,提高审批信息化服务水平和审批效率。
(十)落实普法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法律宣传义务,在管理系统开展依法行政、行业发展、品种和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培训。利用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种业企业和广大从业者宣传种业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苏鲁豫皖四省大豆种子市场省际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探索常规作物品种保护、市场监管模式。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成立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加强与司法部门维权合作,探索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有效方式。
(十二)强化市场监管。制定全省种业市场监管方案,明确省、市、县各级监管重点,对各地市场监管工作目标进行量化。狠抓违法行为处罚,突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力量。探索省际联查协查、区域共治模式,压实属地监管责任。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重点地区、关键物种、重要环节、重要案件进行监督抽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开展全省春秋季种子市场、种业企业和生产基地质量抽检和随机抽查。
五、切实补好短板,强化种业体系建设
(十三)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开展“十三五”我省种业发展总结评估工作,认真研判分析种业短板弱项,细化目标任务,研究启动编制《安徽省“十四五”种业发展规划》,为我省“十四五”期间种业发展谋好篇、布好局,以规划引领发展。
(十四)加强种业基地建设。继续推进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加快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金、项目落实。持续推动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所在市县加强基地建设与管理,优化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布局,提高我省核心基地良繁制种能力。
(十五)加大优势企业扶持和扶贫力度。积极推动种业制种保险、信贷支持等政策落实,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支持贫困地区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和特色产业发展,加强泗县、金寨等对口帮扶贫困县支持力度。
(十六)积极推进种业对外开放。加强和规范农作物种质资源合作交流管理,优化种子种苗、种畜禽进出口管理,强化与植物检疫机关、海关沟通联系,畅通种质资源和品种引进渠道。支持种业行业协会发挥作用,鼓励引导企业走出去,在境外开展投资研发合作,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十七)加快数字种业建设。鼓励种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创新种业管理、营销、服务等全程信息化模式,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全力打造我省大数据种业,进一步激发种业创新发展新动能。
(十八)坚持党建业务同步推进。加强党组织对种业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持续推进党组织制度建设,在“转职能、抓落实、做表率”上下功夫,实现我省种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种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以行政许可、品种管理、执法监管、种业项目实施为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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