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管发〔2020〕20号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相关农机产销企业:
2019年8月16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山东瑞科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企业及有关补贴产品进行处理的通报》(赣农厅办字〔2019〕72号),暂停青州市万佳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佳公司”)生产的3WPZ-700L自走式水旱两用喷杆喷雾机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期为6个月。
我省于2019年9月17日印发《关于对山东瑞科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联动处理的通知》(冀农机函〔2019〕27号)进行了联动处理,并做出暂停万佳公司3WPZ-700L自走式水旱两用喷杆喷雾机补贴资格6个月的处理决定。
2020年3月19日,江西省印发《关于恢复山东瑞科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企业及有关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赣农厅办函〔2020〕25号)决定恢复万佳公司3WPZ-700L自走式水旱两用喷杆喷雾机补贴产品资格。
近日,万佳公司向我省递交了申请。经研究决定,恢复万佳公司3WPZ-700L自走式水旱两用喷杆喷雾机补贴资格。
产销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强化诚信建设,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各市农机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组织所辖县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后的衔接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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