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管发〔2020〕12号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做好2020年河北省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研发项目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0年中央和省级部分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农发[1]号)要求,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编制了《河北省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研发项目任务书》(样本),请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项目前期申报情况,抓紧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实施内容、绩效目标、计划进度、资金预算等,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扎实推进研发项目各项有序开展。
有关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工作督导,积极做好协调和资金拨付工作,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展,并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度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反馈。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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